法院查封房地产的程序有什么
法院查封房地产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。
1.提起保全或强制实行,法院会向国土房地产部门发出《帮助实行公告书》与附带的法律文书;
2.办案职员需向国土房地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,并依据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,包含被查封房地产已核发房产证的、是预售产品房的等不同状况,需分别提交相应的查册表或买卖状况表等;
3.国土房地产部门依据法院提交的资料,进行查封处置。
2、法院查封房地产的法律依据
法院查封房地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《中国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1.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,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,依据他们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、责令其作出肯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行为。
2.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手段,这一规定为法院在必要时对房地产进行查封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被法院查封的房地产可租吗
找法网提醒你,被法院查封的房地产不能进行出租买卖。
1.依据有关法规规定,对于已经查封的财产,其用权遭到限制,不能进行出租等买卖行为。
2.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实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:
查封、扣押的财产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,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实行人负责保管;
不适合由被实行人保管的,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实行人保管。
但无论是由被实行人保管还是由第三人或申请实行人保管,保管人都无权擅自用这类财产。因此,被法院查封的房地产在查封期间是没办法进行出租的。